一、工作目标
多渠道为流动党员提供融资服务,解决流动党员在经营中想贷款却找不到担保、有项目无资金的实际困难。
二、服务方式
1、大额贷款担保服务。市场党委协同市场分商会,主动与中国信合银行沟通协调,签订“商银共建、信用担保”的贷款担保相关协议,为流动党员大额贷款提供担保服务。流动党员因开店建厂、扩大规模、购置设备、引进技术等经营过程中,需要资金贷款时,可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1)本人向其所在的党支部提出申请,并由党支部向其所在的分商会推荐;
(2)分商会出具信用等有关情况说明,报市场总商会审核;
(3)市场总商会组织协调并推荐符合贷款条件的流动党员或商会会员名单给中国信合银行,由该行复核后提供担保。
2、小额资金互助。由市场党委和市场总商会联合牵头建立“流动党员短期小额互助资金”,由市场党委负责资金的具体管理和发放。流动党员以自愿的方式加入,只需一次性交纳1000元,即可取得参加“短期小额互助资金”的资格。当流动党员在经营中出现短期小额资金短缺时,可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1)本人向其所在的党支部提出申请,经所在党支部审核同意后,报汉正街市场党委审批;
(2)原则上市场党委须在5天时间内,向提出申请的党支部反馈审批意见;
(3)经市场党委审批同意后,由所在党支部通知本人,直接到汉正街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获得最长借款期限为3个月、最高金额为2万元的互助资金;
(4)借款到期前,本人要及时到汉正街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办理还款手续。
3、党费贴息补助。对因在汉正街经营创业需要,通过商会提供大额贷款担保服务形式向银行贷款的流动党员,需党费贴息补助的党员,可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1)本人向其所在的党支部提出申请,并填写《流动党员大额贷款贴息补助申请表》;
(2)经所在党支部初审后,党支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报汉正街市场党委;
(3)市场党委审核同意后,报汉正街党工委;
(4)经汉正街党工委同意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并为流动党员提供创业贷款贴息补助500—1000元。
三、工作要求
1、市场党委要切实做好与市场总商会、各支部、各分商会的协调工作,由市场总商会出面与信合银行沟通,签订“商银共建、信用担保”有关服务协议;
2、市场党委和市场总商会要积极做好建立“流动党员短期小额互助资金”的宣传和发动工作,鼓励更多经商流动党员自愿加入。市场党委要切实把好申请审批关,并做好互助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3、街党工委将切实加强对流动党员融资服务的领导和指导,努力协调各方关系,不断完善服务机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