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来汉正街务工经商,并已在汉正街流动党员服务中心、社区流动党员服务站报到登记满6个月的流动党员。
二、服务内容
1、在汉正街登记满6个月的流动党员,持汉正街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发放的“医疗优惠证”到汉正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除享受流动人口“五免”、“六减”政策外,还可以享受医药费减免20%的优惠;
2、每名流动党员全年享受医药优惠的总额不超过1000元。
三、报销程序
1、提出申请。流动党员持汉正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收费凭证(加盖汉正街流动党员医疗专用章)”、病历,向所在党支部提出口头申请。
2、报销审批。经所在党支部审核同意后,报汉正街市场党委审批。原则上市场党委须在15天时间内,向申报的党支部反馈审批意见;
3、资金领取和发放。经审批同意后,由所在党支部通知本人,直接到汉正街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医疗报销资金。该项资金由“汉正街流动党员服务专项资金”提供。
四、工作要求
1、市场党委要注意做好与汉正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协调工作,确保流动党员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在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牌),公开医疗服务范围,并认真做好导医和解释工作;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接纳流动党员就诊时,要验证汉正街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发放的“医疗优惠证”,根据流动党员的具体病情,进行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
4、汉正街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在受理流动党员医疗费用报销申请时,必须认真核实相关凭证,客观公正给予报销,要及时做好台帐和记录,并定期与社区服务中心核对相关凭证,确保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